鄭江忠從多家
合肥租車公司租賃70余輛汽車進行抵押,騙得他人錢物1100余萬元。近日,浙江省衢州市中級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。
鄭江忠,25歲,浙江省江山市人,名下有一個空殼裝潢公司,卻沒有做正經(jīng)生意。2010年7月至2011年1月,短短6個多月時間,他先后從江山市區(qū)多家汽車租賃行分別租賃轎車70余輛,大部分為價值10萬元至20多萬元的中高級轎車,也有奔馳、寶馬等高檔轎車。通過偽造這些租賃車輛的相關證件和車主身份證、車主欠條等,鄭江忠編造車主因欠錢而將車輛抵押給自己,然后又把這些租來的車輛抵押給他人借款。經(jīng)鑒定,鄭江忠從汽車租賃行租賃并用于抵押的車輛共計價值1332.4萬余元。到案發(fā),騙得的錢款已被全部揮霍。
浙江省衢州市中級法院審理認為,鄭江忠詐騙他人財物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;而且他對不特定多數(shù)人實施詐騙,并揮霍詐騙的錢款,致使詐騙的錢款無法返還,應依法從嚴懲處,以詐騙罪判處鄭江忠無期徒刑,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2011年12月12日,該判決已正式生效。
無獨有偶。12月11日,杭州警方抓獲的逃犯楊某也是利用租車詐騙犯罪。據(jù)警方介紹,在近一年的時間里,楊某輾轉杭州、上海、寧波數(shù)地,順利從租車行“租”來汽車再低價抵押,成功騙取14輛汽車,40多萬元現(xiàn)金輕松落入囊中。
楊某交代,第一次作案非常簡單。去年11月22日,手頭很緊的他從網(wǎng)上看到租車的信息后,就來到杭州河坊街一家汽車租賃店,用身份證簽了租賃合同,交了5000元押金,非常順利地租走一輛嶄新的別克轎車。當天,他便開車來到蘇州,花500元在路邊做了一本假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,將價值19萬元的車低價抵押給放貸公司,賺了“第一桶金”7.5萬元。此后,他如法炮制,又騙取13輛車,直到歸案。
事實上,利用租車再抵押詐騙的犯罪屢見不鮮。記者在百度上輸入“汽車租賃抵押詐騙”,竟有200余萬條相關信息。為什么租車詐騙如此簡單?辦案人員認為,并非詐騙分子騙術有多高明,而是租車行業(yè)漏洞太多,租賃把關不嚴,租車太容易,而且沒有防范詐騙的有效措施。目前,合肥租車行業(yè)沒有聯(lián)網(wǎng),對租車者的身份、租車記錄、信用程度無法核實,讓詐騙分子鉆了空子。